著作权会过期吗?
2019-09-10 16:17:51

著作权申请

著作权是著作权人的重要权利之一,受法律的保护,但是,著作权也有保护期限,即“有效期”,在有效期内,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;当著作权期限届满,就丧失著作权,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,不再受法律保护。所以,明确作品权利的保护期限,有利于著作权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。

首先,著作权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两种:

1、著作人身权: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。

2、著作财产权: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展览权、表演权、放映权、广播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摄制权、改编权、汇编权、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。

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,即永远不会过期。

1)署名权,即表明作者身份,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;

2)修改权,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;

3)保护作品完整权,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、篡改的权利。

其次,除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,其他权利的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主体、作品性质不同也会有所不同:

1、根据著作权主体的不同:

1)作品的作者为公民,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。

2)法人、非法人单位的作品,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,其发表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,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。

2、根据作品性质的不同:

1)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的发表权、使用权、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31日,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,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。

2)合作作品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至死亡后50年,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。

3)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,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31日。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,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。

4)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。合同约定,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,不得超过10年,合同期满可以续签。

5)录音、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31日。

6)广播、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,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31日。

最后,著作权保护期关乎到著作权人的许多权利,在著作权期限内,若权利受到损害,著作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,就损失要求侵权损害赔偿,但如果举证有困难或者要求损害赔偿的数额不明确的,可以直接找个专业律师处理。

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介绍。小编推荐早点申请著作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更多问题,欢迎咨询创业伙伴。创业伙伴为您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服务,解决各种公司注册、商标注册、记账报税、地址挂靠、进出口权、批文办理等工商服务问题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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